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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转移

发布日期:2026-02-27

办理集体户口落户的具体程序

1.到人事处开具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。

2.凭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,到保卫处户籍科开具保卫处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。

3.根据红角洲派出所要求,带齐所需材料,由教职工本人前往派出所办理《准迁证》。

4.新进教职工开《准迁证》所需材料为:毕业证,学位证,人事处开的落户介绍信及合同,身份证复印件,原户口本、页(或复印件)。

8.5.2具体所需材料:

1.毕业招聘落户所需材料:凭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与人事处签订的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,户口迁移证,身份证复印件,身份证照片两张,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。

2.工作调动落户所需材料:凭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调令(印有公安半联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与人事处签订的合同、(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,身份证照片两张、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及在编人员证明(未有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的教职工,将上述材料交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后,再由教职工本人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)。

3.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材料:凭护照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与人事处签订的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身份证照片两张、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及在编人员证明、(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材料比较复杂,特殊情况由保卫处户籍科与派出所进行沟通)。

由红角洲派出所开具《准迁证》之后,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《户口迁移证》,再回红角洲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
咨询电话:

1、青山湖校区

地址:青山湖校区南区保卫楼二楼203办公室

联系人:刘星13319419306

2、东湖校区

地址:东湖校区保卫楼204办公室

联系人:钟文翀13767992009

3、前湖校区

地址:前湖校区安保楼一楼

联系人:葛芳83969160